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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县2015年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公开、公平、择优、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县城高中20人(其中语文教师5人,数学教师3人,物理教师1人,英语教师6人,生物教师4人,体育教师1人)。

2.县城小学10人(其中语文教师4人,数学教师4人,英语教师2人)。

3.农村小学24人(其中语文教师5人,数学教师5人,英语教师3人,音乐教师3人,体育教师3人,美术教师3人,计算机教师2人)。

4.农村小学特岗教师24人(其中语文教师10人,数学教师10人,英语教师4人)。

5.县城幼儿园教师15人。

6.农村幼儿园教师15人。

二、面试对象

报考吉安县2015年教师岗位,参加全省公开招聘教师(含特岗教师)考试笔试并取得面试资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 面试比例为1:3;招聘人数在6人到10人之间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招聘人数在11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特岗教师按岗位招聘计划 1: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具体名单见江西人事考试网、江西省高考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再经县人保局和教育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我县组织 的面试。

三、资格复审

所有入闱面试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7月9日至7月10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资格复审地点: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资格复审应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3)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到证;若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则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读学校开具的能如期毕业证明。

(4)相应教师资格证或今年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的提供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

(5)已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0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且由原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

4.缴费: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缴纳面试费用每人300元。

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四、面试分值

面试分值均为100分。

五、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15年7月16日。7月15日下午4:30在吉安县立中学图书馆一楼召开考前考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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