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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余江四小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现有四小师资满足不了教育教学的需要,为完善四小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用人制度。经研究,决定从本县乡(镇)中小学选调一批教师到余江四小任教。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并由县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选调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余江四小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党红
副组长:王 强、胡县堂
成 员:黄建明、洪细英、夏连明、刘更生、陈合昌、占园芳、汤四义、吴文斌
三、选调岗位与人数
余江四小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26名,其中英语2名、体育2名、音乐1名、美术1名、语文12名、数学8名。若报考岗位人数不足1:2的开考比例,则按实际报考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人数。
四、选调范围对象与条件
1、选调范围:选调对象应是本县教育系统在编教师。
2、基本条件: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生敬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学历条件:选调对象须取得中师及以上学历。
4、年龄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获市级优秀授课教师称号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资历条件:正式参加工作(教龄)满三年(资历终算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6、近两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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