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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开展2015年南城县中小学面向社会招聘教师面试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发〔2015〕1 号)、《江西省201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和《江西省201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调剂入闱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 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招聘教师面试工作的领导,成立南城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吴薇任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欧阳建明、县监察局李应林、 县教育局王水平任副组长,县教育局、县人保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编委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内),办公室主任由王水平兼任, 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教师70名,其中:
(一)高中教师4名
1.南城一中2名,语文、数学各1名。
2.南城二中2名,化学2名。
(二)初中教师4名
实验中学4名,其中语文2名,英语、数学各1名。
(三)小学教师52名
农村小学52名,其中语文、数学各20名,英语、音乐各6名。
(四)幼儿园教师10名
县幼儿园、盱江幼儿园各5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详见《江西省201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二)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详见《江西省201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各招聘岗位在学历、年龄等方面具体条件,见全省统一公告的《江西省201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考试考核工作安排 (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一)笔试入闱
根据《江西省201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文件精神,笔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 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人到10人之间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如入闱面试人员最后 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二)资格审查
1.7月8日—7月10日18:00前,入闱人员携带本人亲笔签名的招聘考试报名表(请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近期 一寸免冠照片4张及各种证件的复印件1份,至县教育局人事股,由县教育、人事、监察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面试。参加面试者需缴纳面试 费300元。
2.2015年应届毕业生,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毕业证的,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持所在学校开具的“已如期取得毕业证,证书正在办理当中”证明,并注明毕业证书学历层次、专业和是否为师范类。
3.非应届毕业生均须提供人事档案,另外:
①符合报考条件的本省在职在编教师,还须提供原单位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计算任教年限满5周年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的证明。
②服务期未满5周年的原本省在职在编教师,还须提供2015年4月27日(即笔试报名截止日期)前办完辞职手续的所有材料。
4.2015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开具的“已取得教师资格证、证书正在办理当中”的证明,并注明教师资格证书的层次和学科。
5.报考农村小学岗位且只符合南城籍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及复印件。
6.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各种证件或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7.因资格不符或入闱人员放弃产生的面试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参加面试。
8.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具体事宜由县教育部门通知入闱考生,入闱考生也可拨打县教育局电话(0794-725493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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