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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南昌市中小学(幼)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昌市人社局网、南昌教育信息网及各县区教体局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未通过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下达聘用批复。各县区、市直各用人单位要及时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南昌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 登记表》随聘用报告等材料一同逐级审核上报,并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存入个人档案。聘用人员于2015年秋季持证上岗,服务期不少于5年。

2.公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的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社保等均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三、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而严肃的工作,它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涉及到参考人员的切身利益,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应聘人员要诚实守信,不提供虚假材料,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直至解除聘用合同、清退。

(三)参加招聘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精心组织、精心实施,注意工作的各个环节,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杜绝任 何舞弊的现象发生。若出现舞弊或工作失职并造成一定后果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调离聘用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

四、其他

(1)秋季开学后,9月中下旬各县区教体局(办)、市直各有关学校需将本年度通过公开招聘聘任的教师花名册及招聘人数未满的岗位及需求情况一并上报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

(2)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教育局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3)咨询电话:0791—83986493,0791—83880312,0791—86798564

监督电话:0791—83986483,0791—83986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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