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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拟录

1.考试时间:2016年1月9日

2.考试地点: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四号教学楼

3.考试形式:采用笔试、面试、试讲、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4.成绩计算:

(1)教师岗

教师岗的考试由面试、试讲组成,面试成绩须达70分(含)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部分特殊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计算试讲成绩;有专业技能考试的,则技能考试成绩计40%,试讲成绩计60%。

(2)非教师岗

非教师岗的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面试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成绩排序。

5.拟录:

最终成绩必须为70分(含)以上,方可确定为拟录人员。

四、体检、公示、录用

招聘工作小组按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名单,组织拟录用人员1月11日进行体检,并对思想品德、学习、体检等情况综合考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五、待遇

凡正式录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请于2016年2月19日-20日到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报到,并签订工作协议,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工作岗位由学院在高职、中职学校之间统一调配,计算机应用技术和会计等教师岗需兼任行政部门工作。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编办按现行吉安市事业单位教师政策规定负责办理录用、上编、工资等手续。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学院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被学院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七、纪律与监督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室:0796-8263542;

2.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796-8286112。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江西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通信地址:吉安市吉安南大道133号(邮政编码:343000)

咨询电话:0796-8263093(吴老师 胡老师)

原标题:吉安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1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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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报名表.xls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