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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办法
1、考核采取专业初试和综合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教学岗位招聘为试讲+结构化面试;行政管理岗位(宣传干事、心理咨询干事、审计监察干 事)招聘为笔试+结构化面试。如果某教学岗位报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0:1,或者报名应聘总人数超过20人,则需先组织初试选拔,并根据初试选 拔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该岗位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试讲参加人员,其初试选拔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试讲或笔试和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基础、 综合素质及潜在能力。试讲或笔试内容主要为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根据试讲或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参加人员。对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低于3:1的,按试讲或笔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原则,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某岗位所有人员试讲或笔试成绩都低于70分,则取消该岗位本次的招聘。
3、参与面试人员总成绩构成为:专业初试(试讲或笔试)成绩占60%、综合测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专业初试和综合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按百分制计算),低于7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若某岗位所有报名应聘考生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
四、体检、考察
1、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2、由我院指定卫生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4、对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待遇
1、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先期实行人事代理,享受学院在编同等人员待遇。
2、试用期满经学院考核合格,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入编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六、其他
1、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已参加过试讲(笔试)、面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名,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对因考生未在2016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学院可以从报考该岗位招聘的考生中,按考核总成绩依次递补人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原标题: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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